2016年3月17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公布。方案明确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五年(2017-2021年)立法规划》(以下简称立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提报范围及方法步骤。本次立法规划的编制,是在《立法法》修订后所进行的首次编制,应严格按照《立法法》中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进行立法规划项目的提报。同时,为加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指导性和科学性,本次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规划项目征集阶段(3月至6月)。由法工委拟定关于征集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通知,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市有关部门,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立法智囊人员征集规划项目。通过淄博日报和市人大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召集市有关部门召开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提报工作会议,对提报工作作出安排。
第二阶段为规划项目调研论证阶段(7月至8月)。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征集结束后,法工委会同市政府法制办认真梳理,分析研究,筛选出需要立项论证的项目,送交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由各专门委员会对有关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形成书面论证报告。
第三阶段为规划草案起草、征求意见、研究确定阶段(9月至12月)。9月上旬,法工委在汇总、研究专门委员会立项论证意见的基础上,拟定立法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稿)。9月中下旬,法工委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法制办、市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研究修改立法规划草案,形成送审稿。10月中上旬,主任会议听取法工委起草情况说明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立项论证情况汇报,研究通过立法规划草案。10月下旬,立法规划报请市委审查。市委审查后,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