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地方立法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立法特色,保证地方立法质量,在《立法法》确定的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内,科学合理地安排立法项目,通过地方立法推动市委中心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加快建设富裕文明新潍坊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016年的立法计划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拟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项目,共3件;第二类是拟安排调研的项目,共7件。
一、拟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项目(3件)
1、潍坊市剧毒高毒农药管理条例
2、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
3、潍坊市文物保护条例
二、拟安排调研的法规项目(7件)
1、潍坊市峡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
2、潍坊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3、潍坊市消防条例
4、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
5、潍坊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潍坊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7、潍坊市养犬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