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中心概况 | 研究人员 | 立法动态 | 域外经验 | 咨询论证 | 立法资料汇编 
现在是:
热点扫描
 热点扫描 
中心动态
全文检索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热点扫描>>正文
 
修宪符合中国国情
2018-03-11 15:13  新华网

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同时,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这次修宪顺应时代要求、体现民情民意、符合国情实际。

新思想写入宪法是符合国情的。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有利于更好地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最本质特征”写入宪法是符合国情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这次修宪在宪法序言确定党的领导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宪法总纲领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中充实“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内容,能够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地位的法律权威,有利于推动党的领导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执行有效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是符合国情的。这次宪法修改建议中,用一节对监察委员会作出规定,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改革及试点工作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使改革实践成果成为宪法规定,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充分的法理支撑。充分彰显了监察委员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也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保证国家监察委员会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

这次宪法修改,准确把握了时代发展脉搏,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每一处修改都着眼长远、事关重大,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思想引领和实践创新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宪法稳定和与时俱进的有机统一,对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上一条:修宪体现了党的领导
下一条:修宪充分彰显了四个自信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2006-2008地方立法研究中心. 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邮箱:dflf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