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7日上午,《烟台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在东方海天酒店举行。本次听证会由烟台市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参会人员为市民代表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并有社会各界人士列席旁听,网络同步直播。经前期报名,法学院王峰副教授被选中,以市民代表身份参与此次立法听证会。
在立法听证会上,王峰副教授主要发表了如下观点:“解决停车难问题,道路泊位是一个方案,但是不应该优先,道路泊位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应该通过各种方法引导地下停车、立体停车,尽量不要占用道路资源,因为道路资源是有限的。”;停车问题涉及到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部分车辆使用者也有不规范、不文明的停车行为。《规定》涉及到了停车场的建设者、经营者、监管者的法律责任,但对停车者的法律责任规定的比较少。“草案送审稿当中,列了很多停车者应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但如果他做了不该做的事应该怎么去处理,这个方面涉及的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