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烟台市委批准了《烟台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地方立法计划》。今年立法计划项目共7件,其中审议项目2件,调研项目5件。
2件审议项目为: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烟台市城市供水条例;5件调研项目分别为:1、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2、烟台市云峰山摩崖石刻保护条例3、烟台市围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4、烟台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5、烟台市停车场管理条例
2017年地方立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市的目标任务,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统一,从烟台市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在立法法确定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科学合理地安排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推动法治烟台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