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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多元化发展趋势
2016-09-16 13:16 杨俊宴 吴明伟 

  五千年的悠久历史文化和辽阔多变的地理环境共同构成我国独特的城市历史文化,改革开放的20年多年来,我国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探索实践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在各层面的保护工作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尤其是通过先后几批历史文化名城的确立,向世界展示了我国悠久深厚的华夏城市文明。

当然,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是一个长期的不断探索的过程,也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因此在社会转型期的历史大背景下,从总体层面出发,全方位地探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发展趋势,总结经验教训,从而提出适合我国当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要求的针对性策略,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一、我国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多元化发展倾向

总结20 多年来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可以认为,我国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多元化发展倾向是十分明显,表现为:保护范围日益扩大。1980年初我国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仍停留在文物保护层面,1984 年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开始了由单一文物保护迈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在这一过程中,还完善了保护文物及其环境、保护历史街区的层次,保护范围由单一文物保护拓展到街区乃至城市。完整的城市记忆是由各层次载体组成的、连续演变的体系,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不仅仅在于各级文物建筑,更在于其所处的街区和城市环境的延续。

保护视野逐渐拓展。保护层面由物质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拓展到非物质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形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地方生活风貌的反映,而这正是城市历史文化中最有活力的因素。在20年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实践过程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如果忽视了非物质形态文化的存在,城市历史文化传统逐步丧失自身的生命力。因此,近年来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中,对市民传统的社会生活、民间习俗、生活情趣、文化艺术等人文环境特征的

护逐渐重视。

此外,保护对象由人工遗迹拓展到自然名胜。我国的传统城市建设思想与西方不同,在“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影响下,我国许多城市格局是城市融于自然山川名胜之中,这种山水城市格局,在中国城市发展历史中是有特色和科学性的,是城市布局结构的特色所在,因此对周边山水的自然景观保护也逐渐拓展到城市历史文化的范畴中。

以上的多元变化,已为2005 年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所列入,提升到了法规要求的高度。《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3.1.1提出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应包括:历史文化名城的格局和风貌;与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自然地貌、水系、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群、街区、村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民俗精华、传统工艺、传统文化等”。

除此之外,目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中还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多元化保护倾向。保护年代由古代拓展到近现代。过去我们历史文化保护比较关注年代久远的遗存,对民国以来尤其是建国以来的建筑遗存比较忽视,但从发展的眼光来看,无论古代还是近现代,只要对城市的发展有重要历史价值,符合城市记忆要求的建筑或街区都是值得保护的对象。保护类型日益多元化,除了传统的寺庙、宫殿、故居、遗址等扩展到近现代工业遗产、传统风貌区、风光带等等,一些非法定的保护内容被一些城市列入到保护规划。保护方法上也拓展到景观型保护、格局型保护、肌理型保护等等,这些因地制宜的保护方法的探索,丰富了城市历史文化的传承,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二、多元化发展的原因

情感象征价值需求。城市历史文化具有情感象征价值,它的出现不是简单的物质现象,而是具有深刻的社会文化内涵。文化,相对其变异性,常常表现出巨大的稳定性。中国,半个多世纪以来,政治、经济、历史、宗教、法律制度等表层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作为深层结构的文化、价值、情感和审美等却是非能轻易改变的。对文化的认同和共同价值观念的根深蒂固,使城市历史文化产生为社会所公认情感的共鸣。

审美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具有求新同时怀旧的审美特性,现代化的物质生活,并不排斥人们具有双重的价值观念和多样的精神生活。新的生活方式和心理、行为模式成为现代文明的标志,但人们对传统文化及物质环境和情感依旧。这种审美心理和精神渴求,在具备了一定物质经济条件下,必然要反映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之中。城市历史文化给与人们心理上的亲近程度,是现代文化所无法比拟的。它作为人们精神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着人们深深的情感。它能给生活其中的人带来一种稳定感和自豪感,能给寄身异地的旅游者带来温暖感,能唤起祖辈童年的回忆。

现代城市的飞速发展已使世界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然而,事与愿违的是,那些末曾规划的“古老城市的旧市区与新规划的市区相比,倒反显得温暖和有趣”。可以说,对现代城市发展的不满,从另一方面加速了历史价值的回升。

历史文化价值需求。城市历史文化记载着城市的发展变化历程,反映出不同时期社会文化的发展水平及相应的价值观念。一个民族之所以保持着高度的独立性和易识别性,就是因为它还很好地保持着自己的风俗习惯,这些传统的风俗习惯对于一个民族共同和心理素质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城市历史文化是众多民间民俗活动发生和传播的中心,它集中展现了一个城市社会的历史特色及地方文化个性,并传承历史文化。相对地,正是由于传统民风民俗的丰富多样性、内在继承性、地方性及其顽强的生命力,才使得城市历史文化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城市生活与旅游业发展需求。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第三产业得到前所末有的迅速发展,它是促使城市历史文化得以繁荣和发展的诱因之一。城市历史文化在丰富城市生活方面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人们的需求日趋多样化。在追求现代化消费品的同时,历史建筑群、传统院落、古典民居、传统商品、文化艺术品等以及那种悠闲随意、具有浓厚文化气息的活动,更具魅力,这是现代文化中心和商贸中心所难以到达的。同时,城市特有魅力和神奇色彩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游客。城市历史文化的恢复与发展已成为反映城市特色的窗口,近年来已成为旅客更加真切地体会到我国传统文化的奇异色彩,千古之悠情、历史之沧桑。

三、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未来走向

  (一)多元化趋势还将进一步扩大

从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经济仍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高速增长,未来几年中国经济如能保持 7.58% 的增长速度,2010 年全国GDP 总量将达到2.252.38万亿美元。经济的发展深刻影响着社会文化的变化,这一时期也是社会文化多元发展的时期。可以判断,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文化的进一步拓展,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多元化趋势还将进一步扩大,并向社会化方向发展。

  (二)以下领域尚待进一步挖掘延伸

1.构成人类发展记忆的所有重要遗产,都应纳入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范畴。

1992 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在《Agenda 21》中提出“文化多样性”概念,丰富了城市文化的内涵,我们认为:城市历史文化应当指构成人类发展记忆的所有重要遗产,既包括那些在历史上起负面作用和耻辱意义的遗留,如反面人物故居或日军慰安妇会所等,也包括近几年新建的对城市发展起到结构性作用的现代建筑;既包括那些不可移动的建筑景观,亦可包括可以移动的器具陈列,如历史上的电车火车等。

2.由美学意义的城市景观保护拓展到城市社会生活的公共领域。传统的文保工作重在保护文化遗产的物质形态,对其中的居民或者原样保留衰败的生活,或迁出居民置换成博物馆等文化展示场所。这样虽然能保护作为城市景观的历史文化物质遗存,却忽略了其城市功能的振兴。事实上,这些文化遗产之所以重要,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在历史上承载了重要的城市功能,因此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中,应当重视使其承担一定的城市公共功能,使它们融入到城市社会生活的公共领域中去,这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才能焕发出活力。

3.非物质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物质性载体的结合。

目前,在大量历史文化物质遗存保护下来没有合适用途的同时,大量传统复兴的非物质的历史文化活动却面临着无处发展的窘境。许多民间私人博物馆、纪念馆、工艺作坊、书画社、地方剧场、书场等等,如果能和保护下来的历史文化遗存相结合,将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和物质性载体相结合,能产生巨大的场所聚集效应,更好地发挥历史文化的吸引力。因此,我们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中,应当重视这种结合,尤其在最开始的保护规划阶段,就应当考虑到传统活动与物质性载体的结合问题。

4.建设控制区的建设与使用。

传统的划紫线和建设控制区的做法,更多地注重历史文化遗产的风貌保护,对建设控制区的风貌提出种种限制,但对其功能没有控制,常常出现建设控制区与文物保护区功能相互割裂的现象。事实上,建设控制区的建设与使用应当与文物保护区相互促进、融为一体,利用文物保护区的影响力发展相关产业,能取得很好的叠加效果。

  ()克服三种保护倾向

1.克服建设性破坏的保护倾向。

在文保规划的实施过程中,最常见的就是不能保持原有规划思想,大量规划中要保留的历史性建筑遭到拆毁和破坏,新老建筑的关系不协调,完整的文保规划思想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逐渐变形,最后造成保护不当的严重后果。

2.克服重物质形象,轻社会结构的保护倾向。

地方生活风貌的反映,指对市民传说的社会生活、民间习俗、生活情趣、文化艺术等人文环境特征的保护,而这正是城市历史文化中最有活力的因素。只强调物质形象的保护,本质上是将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混同于城市文物建筑的保护,忽视了非物质形态文化的存在,城市历史文化传统逐步丧失自身的生命力。

3.克服空间保护与功能开发利用脱节倾向。

严格保护物质空间而忽略其在城市中承载何种功能的方式,一是容易将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城市功能的发展放在对立的位置上,“成则原样不动,败则全部拆除”;二是导致辛苦保护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成为政府的包袱、城市的孤岛。应当重视各级历史文化遗产承担各种城市功能的问题,历史博物馆式的展示只能是众多功能中的一类,而不能成为全部功能。

四、 应对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多元化发展的策略

对于城市历史文化的概念提升和未来走向分析,无疑为我国的城市规划与建设注入了更宽广的活力。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拓展对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内涵认识

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和文物古迹保护有着不同的内涵,应当区别对待。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目标是为了满足市民物质与精神的多元化需求,是以人为本主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城市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构成要素,历史文化保护的结果是促进市民文化生活和城市活力,而不是变成历史文物古迹的博物馆。因此,它应当融入城市经济、社会生活发展过程之中,应当和旧城更新以及新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各种对城市发展起到作用的历史文化遗产,只要它值得城市市民记忆,都可以作为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对象,不仅包含了山川形胜、特色格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结构性的重要层面,还包括如负面的历史遗产、当代新建成的优秀建筑、“世间遗产”等等。这些节点正如城市发展大浪后沉淀下来的贝壳与珍珠,集中记忆了城市发展的历程,都应当纳入到保护范畴中来。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重视地方传统、特点和现代生活、时代精神的结合,这些都属于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内涵,它也是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对象。

出于以上保护内涵的扩展,在保护程序方面应当跳出原来相对封闭独立的专项专业工作范畴,融入到各等级城市规划更新和全面的城市建设中去。不仅仅在有历史遗存的地段要编制专项的文保规划;而且是在整个城市现代化建设中,在各级城市规划编制程序中,都应当注意地方传统、文化特色和现代技术、时代精神的继承与结合,保持自己的城市文化特点。使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评价成为一项类似于日照评价、交通评价的普遍用于各级规划和各类建筑设计中的一项标准,并在不同地段设置不同等级标准。

  (二)完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机制

从国际经验来看,早期欧洲的历史文化保护更多地关注维护遗产本身的历史性,而以后的工作则逐渐转变成更关注遗产的未来。因此,多元化发展趋势具有社会性、全民性的特点,要求建立有多部门、多层次、多学科参与的保护机制,并将成果评价纳入到全社会层面来展开,而不只是以少数专家学者或者政府部门的意见作为保护工作的最终评价。除了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历史文物专家、城市设计者、投资者外,民间组织、公众共同参与城市历史文化环境保护的评价、决策和监督工作。这样,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保护规划成为政府部门和规划师理想结合的产物或政府部门间妥协的结果,大众市民有足够的机会了解、参与或监督保护工作。同时也增强了广大市民对历史文化的保护热情。

  (三)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方式、方法的多样化选择

要区别不同保护对象的不同地位、历史价值,以及所处的区位、周边环境情况,保护代价等多种因素,作出不同处理,从历史文脉、城市肌理、传统节点、院落空间等领域进行创作,寻找历史空间原型进行改造,保护旧城的肌理和有机秩序,手法可以多元化。

对各级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应根据其历史、科学、艺术价值,遵循维修保养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进行保护,以保存它们的原址、原状、原物,这是原真型保护;对旧城中有一传统特色基础,但破坏严重已无完整风貌可言的地区,可结合传统建筑特色,发掘地方传统文化内涵,修补业已破损的街巷肌理,以强化地方特色与历史风貌,这是风貌型保护;在城市曾经有过辉煌的历史,但由于社会变迁、战火冲击和城市发展的影响,现存风貌与历史上的兴旺景象已截然不同,而在市民心中仍有深刻印象,对于这类地区,可以在充分发掘历史沿革,在翔实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加以重建,以带动老城的振兴,这是复兴型保护;在结合历史原型的前提下,面向未来,大胆创新,探索历史文化表现的新形式,物化环境的再生和历史文化的传承、并重与互动,通过新的物质形式给历史文化内涵注入新的活力,这是改造型护。在这里,创新的是建筑,保护的是文脉。

20 多年的实践历程和国外保护经验来看,不同的保护对象也可以有不同的保护手法。因此对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应在解读城市文脉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现状条件,进行不同手法的保护。从对建筑本体看,有的应该原封不动的保护,有的在保护中适当改造使之能合理地再利用,有的留下外壳或局部立面,里面完全更新以适应新用途;从对建筑与环境关系来看,对比手法突出不同时代特征或者协调手法统一环境风貌,都是可以应用的。

这些做法,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地段灵活运用,对于反映出城市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能起到更积极的作用。如德国鲁尔区保留一些工业遗存,设计了鲁尔区的工业遗产旅游专线;多特蒙多有一些煤矿被完整地保留下来改造成攀岩、游泳等活动,游客可以实地体验当年采煤的环境,埃森将大型煤矿及能源企业改造成研发中心等等。南京下关规划将发电厂、火车站改造成博物馆。上海新天地街区为典型的传统里弄式街坊,带有浓郁的地方特色,也体现着老街坊普遍存在的结构老化、风貌破旧等问题。新天地街区设计中借鉴了国外的经验,采用保留建筑外皮,改造内部结构,更新基础设施的手法,并引入新的城市功能,使精心处理的旧建筑重新焕发光彩,实现了创新与保护的统一。

五、结语

历史在前进,城市有兴衰。当前我国正处在城市高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建设的雷同化和国际化倾向正日益侵蚀我国的城市特色,将城市高速推向“千城一面”的格局。城市历史文化的多元化保护是解决城市风貌雷同,提高城市品味的最有效、最根本的途径,使得城市现代化建设从整体上重视城市历史文化特色,把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提升到全社会的高度上来。这也是我们城市规划者的历史使命和现实任务。

来源:《现代城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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