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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呼唤地方立法保护重庆市拟制定
2016-09-16 13:26  

   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众多,且有大量未确定类型和级别的具有保护价值的各类建()筑物,但因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与相关保护立法滞后,我市历史文化遗产逐年消减,因此,急需地方立法和保护,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将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要点预备项目,有望很快进入程序。

现状:逐年消减且维护乏力

我市分布着从古代巴渝文化到明清移民、近代开埠、建市、抗战陪都、西南大区、三线建设等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化遗产约3万余处,其中,有多处历史文化街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等。因此,1986年,我市被列入国家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

我市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全市现有5个市级历史文化街区、20个传统风貌区;1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43个市级历史文化名镇(5个三峡迁建保护传统风貌镇、8个亟待抢救的传统风貌镇)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63个中国传统村落;5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8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还有39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大量未确定类型和级别的具有保护价值的各类保护性建()筑物。

尽管如此,但据市规划部门人士透露,由于城镇化的加快推进以及相关保护立法的滞后,我市历史文化遗产正在逐年消减,尤其是那些够不上文物保护级别,还未确定为优秀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有保护价值的建筑遗产,被破坏的程度更加严重。

据全市文物普查结果显示,我市原有抗战遗址767处,现仅存约51.5%。而现存的文物也不容乐观,或年久失修,或挪为私用。同时,保存好并合理利用的仅占1/6,保存状况较差的有101处,亟待抢救的有63处,许多抗战遗产被改为与其历史内涵不匹配的用途,面临着文化意义丧失的困境。

再看44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有19处保护情况差,14处保护情况一般。更令人揪心的是,1979年至2010年间,陆续拆除了原盟军招待所、原民国政府大楼、山城宽银幕电影院等代表性历史建筑和临江门、白象街、弹子石老街、寸滩老街、鱼洞老街等多处历史文化片区,历史城区整体风貌形象受到影响,历史文化资源呈散点、碎片化分布。

原因:法规缺位且制度太软

我市成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已有30年,却仅有相关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其保护的力度较弱。据市规划局人士介绍,其他23个省会城市(或直辖市)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已有15个城市出台了相关条例或办法。北京、上海、天津已分别出台相关法规,浙江、江苏、云南等地也已构建较为完整的相关保护法规体系。

仅有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从数量或是覆盖范围上,不足以保护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这位人士指出,地方性法规的缺位,导致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中存在保护机构不完善、职责不清、各自为政、良莠不齐,制约力度较弱等问题。

正因缺乏地方性法规依据,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整体统筹协调不足,盲目过度开发、不合理地旧城改造、不合理利用文化遗产,“拆掉真文物、新建假古董”等行为,造成了目前的困局。

立法:法规草案建议稿已经形成

要保护好这些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迫在眉切。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张远林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已将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纳入2016年工作要点中的立法预备项目。从2011年起就开始了立法调研,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等,已形成了详细的立法调研报告、论证报告和条例草案建议稿等成果。

该条例草案建议稿详细设计了保护名录、规划、措施、监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和细化了监管主体、审批、行政许可等相关内容进,并增加了三峡库区迁建镇、传统风貌街区、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要素等保护对象。

走到这一步,意味着该条例的出台已经不远,将协调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

来源:《重庆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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