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法学院在4206召开教职工会议,部署安排2016年地方立法基地建设任务。会议由法学院院长、地方立法基地主任张献勇教授主持,确定了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地方立法基地2016年建设任务。
1、启动地方立法基地网站建设。在信息化时代,网站是地方立法基地发展的必备要件。为此,地方立法基地利用烟台市人大拨的启动资金,安排专人负责地方立法基地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更新,宣传与推广烟台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介绍兄弟省市地方立法的经验与项目,推荐理论与实践兼具的学术文章,为烟台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地方立法提供参考。
2、配备专门人员服务地方立法事项。根据《立法法》授权地方立法的事项范围,配备专门人员专项跟进。王秀哲教授、李升元副教授、王峰副教授分别跟进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向的地方立法研究工作。
3、搜集整理涉及地方立法事项的立法资料。分方向搜集与整理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现有立法,形成《城乡建设与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解释汇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解释汇编》、《历史文化保护法律、法规及解释汇编》。分方向搜集与整理烟台市及市辖区县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现有规范性文件,形成《烟台市城乡建设与管理规范性文件汇编》、《烟台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汇编》、《烟台市历史文化保护规范性文件汇编》。
4、搜集整理涉及地方立法事项的学术资料。分方向搜集与整理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权威学术资料,并视实际情况需要组织地方立法高端论坛。
5、定期组织小型地方立法研讨会。主要邀请驻烟专家、学者、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烟台市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实务人员参加,共同研讨地方立法项目中的重点、难点事项。
6、依托山东工商学院法务实验中心,利用“模拟立法”软件,组织学生模拟地方立法项目的咨询、论证、评估以及地方性法规的提案、审议、表决、公布,并提出完整的实验报告,供烟台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地方立法参考。
7、组织基地研究人员开展烟台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调研工作。
8、承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的立法调研、咨询、论证、评估以及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拟定。
9、编制地方立法基地动态与立法参考电子简报。初步拟定为双月刊,内容主要涉及地方立法基地重点活动、立法服务、学术研讨、立法参考以及观点集萃等栏目,定期向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与学校有关部门报送。
10、建设地方立法基地办公室。充实基地建设硬件,包括能容纳5人以上同时办公的办公场所一处,用于地方立法咨询、评估以及地方立法智库建设所需要的电脑、打印机各3台,文件柜2组,目前相关申请已上报学校。订购国家、山东省、烟台市三级人大常委会公报、政府公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人大复印资料、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参考,为开展地方立法研究做好资料准备。